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优秀学术带头人 限项:1项
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促进其建设高水平科研梯队和创新团队。
执行期限:2023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医院等科研单位。
项目负责人要求: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3-01-01及以后出生)。2.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
专题二、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限项:1项
支持目标:支持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的研究工作,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执行期限:2023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医院等科研单位。
项目负责人要求: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2周岁(1981-01-01及以后出生)。2.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以及本市各类人才计划,且尚在支持期内的人员。
7.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名称:西北工业大学上海闵行协同创新中心;用户所属部门:科研与成果转化部;单位证件号码:12310112MB2F05271L;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9:00,校内申报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2年12月10日16:30。未推荐上报的项目中心将在申报系统里退回申报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四、推荐原则
申报项目应符合中心发展定位。由于项目限项,优先推荐已入驻中心,以及有条件入驻中心,并在中心开展工作团队的项目。
五、评审方式
中心择优推荐上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六、联系人
科研与成果转化部
闫亦菲 手机:15353653118
西北工业大学上海闵行协同创新中心
2022年11月16日